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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制会计凭证
2019-07-26
第二节 填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,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, 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。 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: (一)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:凭证的名称;填制凭证的日期;填制凭证单位名称 或者填制人姓名;经办人员的签...
会计核算
2019-07-26
第三章 会计核算 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 立会计帐册,进行会计核算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,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、进行会计核算...
会计工作交接
2019-07-26
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,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 给接替人员。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,不得调动或者离职。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,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。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,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: (一)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...
会计人员职业道德
2019-07-26
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,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、严谨的工 作作风,严守工作纪律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。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 事工作的要求。 ...
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总则
2019-07-26
章 总 则 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,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,提高会计工作水平,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范。 第二条 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,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。 第三条&nb...
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
2019-07-26
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节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;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 的,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。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,应当符合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 制度的规定。 设置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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